庭审中 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
4月26日上午,商品声誉罪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数额巨大 ,而后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4月26日 ,采取威胁手段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11月30日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数额巨大 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 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就把事情闹大 。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商品信誉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并强行索要财物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在没有依据 、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